格物致知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知行合一王阳明)

怎么理解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王守仁的哲学观念,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王守仁在贵阳 文明书院讲学时首次提出“知行合一”的 说法。王守仁所讲的“知行合一”,指的 并不是实践与认识相符合的含义,这里的“知”,是一种良知,也就是指人的道德意 识和思想理念,而“行”,是指人的道德践 履。王守仁指出,“知”与“行”二者之 间,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 行,不行不能算真知。而良知,无不行,自 觉的行,也就是知。在王守仁看来,知决定 着行,道德意i只是人之行为的指导思想,按 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就是达到良知的工夫, 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良知是行为的开始,符 合道德要求的行为则是良知的完成。

格物致知知行合一是什么意思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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