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民之产(制民之产)

日本部民制的兴废是怎样的?

4世纪末,日本统治集团拥有很多的半 自由民。大贵族按其分工编成部,如大伴氏 统帅籾负部,其部民负弓矢,作为警卫;忌 部掌管祭祀,统帅忌部的部民;土师氏提供 陶制品,统帅土师部部民。在地方上,海部 提供水产,山部提供山林民产。5世纪~ 6 世纪上半叶,宫廷内设有马词部、锻冶部、 弓削部等。部族的组织由低级氏族贵族领导, 有的近似于奴隶。大化革新时,废止了部民制, 但宫廷和政府仍留部分手工户为品部或杂户 置于主管的官署之下。

孟子的“制民之产的理论对今天解决三农”问题、关心民生问题有什?

这样“制民之产”的主张,就被孟子作为“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提出来,其目标是使农民都成为小土地的所有者的第一步骤。而且紧接着又提出“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则百姓亲睦”的设想,以“井田制”作为第二步骤。

如果联系我国农村的现状,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进行土地改革时就基本达到了“耕者有其田”,目前也实行的是农田责任承包制,而且在农村中对山林也开始实施分山分片承包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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