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与福利(工资薪酬制度制定标准)

中国农业银行薪酬福利是什么样的?

 转正后6500/月,房补1500左右,软件开发部的会更高,不过一线职工的待遇较差。转正前可能只能拿到2000-3000,转正后就会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各种过节费。当然不同城市具体数目会有差异。

如何建立健全薪酬福利管理体?如何建立健全薪酬福利管理体系

建立薪酬体系,有三个步骤。第一,要对现有的薪酬体系进行调研和分析,首先是内部调研,分析现有薪酬制度问题在哪里。是标准问题、还是公平问题,亦或是结构问题。要从最基层员工、骨干员工、核心员工等层面详细的调查,反映真实的情况。其次是市场调研。同行业,重点是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是如何。我们与同行业比较,是高还是低,低多少。再次,要进行人工成本分析,公司的人工成本率是多少,在同行业中是处于什么水平,公司有无能力支撑薪酬调整。。在这些工作完成后,才能确定,薪酬变革的基调和方向。第二步,设计薪酬体系。首先,根据布朗德薪酬四叶图,确定四个价值导向:岗位、能力、绩效、市场。其次,确定薪酬结构,即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的比例。再次,设计晋升通道。第三步,要进行全员的宣贯。让全体员工知晓薪酬结构和晋升通道,但不能公开薪酬标准。也就是说,把薪酬体系的激励性公开,但薪酬的具体标准要保密。

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四:与基本薪酬相比,福利具有的特点是什么?

与基本薪酬相比,福利具有以下特点:1、 福利是全员统一发放的2、 福利是全员发放标准差异不大。3、 福利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非货币性4、 福利可以是物质层面的也可以是非物质层面。

工资与福利如何区分?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据此,企业实际发生数额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按照实际发生数额扣除。如果超过,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扣除。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执行,“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内容,按《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据此,企业实际发生数额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按照实际发生数额扣除。如果超过,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扣除。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执行,“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内容,按《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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